以能效引领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解读之三
发布时间:2024-02-20 作者:巨能特钢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以下简称《2024年版》),部署扩大产品设备覆盖范围、提升节能标准、统筹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加强应用实施和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等6方面工作。出台《2024年版》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具体举措,将对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一、动态拓展产品设备覆盖范围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是我国消费能源的主体,也是制造业的重要构成。逐步提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既是节能降碳的重要抓手,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24年版》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以下简称《2022年版》)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范围,增加了工业锅炉、数据中心、服务器、充电桩、通信基站、光伏组件等23种产品设备,既包括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能耗量增长较快的新型基础设施,也包括工业锅炉等量大面广的通用型用能设备。《2024年版》基于我国当前节能降碳工作实际,结合能效标准更新进展,增加了相应产品设备,将对支撑重点领域节能改造、促进相关产业绿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调整更新能效标准水平

  随着我国制造业加速转型升级,生产的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快速提升,需要科学划定并加快更新有关能效指标,进一步强化能效水平的先进引领和基准约束作用。在综合国内外相关能效标准、行业发展实际等情况下,《2024年版》对《2022年版》中的永磁同步电动机、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热泵热水机(器)等4种产品设备能效指标进行了提升。同时,鉴于部分产品更新迭代较快、标准更新周期较长的现状,《2024年版》中19种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设定高于现行标准要求。

  三、强调更新改造与回收利用并举

  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对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绿色发展新优势、畅通国内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版》鼓励加快重点产品设备更新,通过开展设备能效普查、能效诊断、激励引导等方式,充分挖掘老旧落后低效能产品设备节能潜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新改造。特别是要求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优先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大型公建等应提高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应用比例。同时,要求做好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推动企业高效、规范处置相关废旧资产,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现废旧产品设备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再生利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

  《2024年版》提出强化节能审查源头把关,将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作为节能审查重要技术依据,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优先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对于产能已经饱和的行业,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原则上应达到先进水平。加强节能事中事后监管,在日常节能监察、能评验收等工作中,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严格产品设备能效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用能产品设备。狠抓质量监督管理,禁止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生产、进口及销售,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五、坚持供给和需求双向发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2024年版》提出促进高效节能产品设备供给能力提升,鼓励产品设备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技术工艺更新改造,创新基础材料、关键部件、加工工艺、智能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增强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能力,锻造绿色竞争新优势。在此过程中,鼓励为企业研发制造高能效产品设备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同时,《2024年版》提出加强需求牵引、正向激励,特别是政府采购要靠前发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公共机构要严格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做好节能产品采购工作。扩大市场有效需求,统筹运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好环保节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参与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提效升级和消费者选购高能效产品设备的主动性积极性。

  六、引领能效标准更新升级

  节能标准是我国节能制度的基础,既是有效的约束措施,也是引领创新的重要支撑。《2024年版》提出做好能效水平与强制性能效标准的衔接协调,其中准入水平与现行强制性标准一致,节能水平、先进水平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的指标分别不低于现行标准能效2级、能效1级。同时,加快能效水平向能效标准的转化,适时将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分别转化为下一阶段的节能水平、准入水平。此外,针对部分产品能效标准缺失,要求以能效水平为重要依据,加快制定信息通信、交通运输、新型家电、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填补标准空白。同时,扭转产品设备重购买、轻运行的情况,加快制定重点设备系统运行能效标准,推动用能设备管理向系统化、精细化转变。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享到: